巴赫在其作品中频繁的使用长笛这样的乐器应该是克腾时代(Köthen)开始的。十八世纪初期以前的德国更加流行的是竖笛(Recorder)。巴赫本人也在这样的环境中非常娴熟的将这种管乐器应用于了那个时期作品的创作中,这一点可以从巴赫在克腾时代以前的康塔塔作品中领略到。克腾时代巴赫的周围(克腾宫廷乐团)和德累斯顿宫廷乐团的好友中有一些包括从法国来的长笛名演奏家,加之法国宫廷音乐在当时德国宫廷的流行等原因,巴赫也开始在其声乐作品、乐队作品和室内乐作品中用上了这样的乐器的。此时巴赫作品中使用长笛的,并且有代表性的作品有:a小调无伴奏长笛组曲(BWV1013)、一些长笛奏鸣曲和第五勃兰登堡协奏曲(BWV1050)等著名作品。除此之外,声乐作品BWV173a、184a、194a等也是较早期使用起长笛的康塔塔作品。到了莱比锡时代,竖笛的使用更是大规模减少,仅仅在一些特殊的场合才使用了。取而代之的是大规模的长笛使用。其间的[第二管弦乐组曲(BWV1067)]中华丽的独奏乐器效果和特殊作品[音乐的奉献(BWV1079)]中的三重奏鸣曲(Triosonata)等,都是相当著名的长笛作品。不单如此,包括康塔塔、弥撒曲和受难曲等在内的声乐作品中,作为声乐声部的obbligato乐器使用的也相当频繁,且醒目。
长笛乐器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文艺复兴时期[4]。外表看当时的乐器非常简单,一段式或两段式的,一个吹孔和六个指孔的简单乐器。不过笛管内部却相当复杂。内部管壁的厚度还不均匀,沿着笛子长度方向看,时而呈圆锥状,时而呈波纹状。吹奏时音调的掌握相当困难,遇到转调尤为困难。直到17世纪前半叶,长笛乐器有了非常大的变化,当然无论是使用频度和流行的范围来说,和当时的小提琴乐器、鲁特琴(Lute)、拨弦古钢琴(Harpsichord)等还是不能相比的。原因之一就是当时这种单旋律乐器无法表现出不和谐音、复调性和无法升降半音的处理等,缺乏其他旋律乐器具备的表现力。到了17世纪中叶,法国的奥托泰尔家族(Hotteterre)将长笛大幅度的改造了一番,成了六指孔+一键孔的三段式巴洛克长笛了[5]。这种三段式长笛在后来还不断的被改造过,不过使用象牙和硬质木材制作的,吹孔略小于现代的伯姆(Böhm)式长笛,内壁呈锥状则是最大的特征了。演奏法上,除了作为基本音阶D调音阶上以外的音,其指法(ForkFingering)都要用交叉指法了,这样一来音量和音色的控制就非常难以控制了。这种长笛乐器的音高(pitch)是通过调整笛身长度来实现的。
巴赫作品中的长笛在音域上还是相当大的,这一点要比晚巴赫一代的德国著名的超绝技巧的长笛演奏家、长笛音乐作曲家匡茨作品的音域还要大了一些[6]。这一点来看,说明要么巴赫对长笛乐器没有必要的了解;或者就是对长笛有了相当深刻的理解,并且有对演奏者演奏技术更高的要求的。从巴赫在其他器乐作品上的创作来看,很显然应该是后者了。巴赫在作品中对长笛的使用,其数量从1把、2把,直至4把不等。但就长笛作为独奏乐器的作品就涉及到:室内乐作品、管弦乐作品、宗教康塔塔作品、世俗康塔塔作品、弥撒和圣母颂歌、受难曲和清唱剧等[7]。其中声乐作品中主要是作为有长笛分谱的助奏乐器,当然也就可以考虑为独奏乐器了。我们下面先来看看室内乐中的被统称为“长笛奏鸣曲和长笛独奏作品”的八个作品。
1963年随着[新巴赫全集][8]的第六编第三卷的[长笛作品集]的正式出版,不但是学术界就连许多场地演奏家们都受到了不小的冲击。原因是原来长期以来作为巴赫作品的八首长笛作品,在一夜之间有三首作品因为被视为伪作的缘故从巴赫作品中被剔除了。除了巴赫的特殊作品[音乐的奉献],巴赫的长笛室内乐、独奏作品共有十首作品,内容可详见[附录1:巴赫长笛室内乐、独奏作品表][9]。
巴赫的十首长笛作品可以划分为[三重奏鸣曲]、[长笛与助奏拨弦古钢琴的奏鸣曲]、[长笛与通奏低音的奏鸣曲]和[无伴奏长笛组曲]等四大类,分别是:
1.三重奏鸣曲:G大调BWV1038、G大调BWV1039
三重奏鸣曲(德语:Triosonate;英文:Triosonata)是巴洛克室内乐最重要的一种音乐形式。一般用音域范围相仿的两个旋律乐器和通奏低音构成独立的三个声部。而通奏低音一般则由低音旋律乐器(如:大提琴、低音维奥尔琴等)及和声乐器(如:拨弦古钢琴、管风琴等)充当。这样的话,考虑通奏低音声部乐器的构成,一般性需要4人以上的人数。另外后来的学者们还将三重奏鸣曲划分为:采用“缓-急-缓-急”4乐章,但不包括加沃特、帕凡等舞曲乐章,作品因此显得庄重而具有教会的气氛。这样的Triosonata就被称之为教会奏鸣曲(SonatedaChiesa)。而曲子的构成为前奏曲+若干(通常为两三曲)舞曲的情况下,则被称之为室内奏鸣曲sonatedacamera了。事实上严格遵守这两种形式作曲的作曲家及其作品的比率并非很大,而更多的情况是上面两种乐章的相互组合。这样一来,如何称呼这样的作品就成了学者们争论的问题了。三重奏鸣曲的形式自从科雷里(ArcangeloCorelli,1653-1713)确立以来,深受那个时代作曲家们的青睐,并广为流传。从巴赫留下的作品来看,巴赫本人对这种传统的音乐形式表现出的兴趣并非很大。相比之下,巴赫本人对这种音乐形式的拓展更有兴趣。如我们下面就要涉及到的[长笛与助奏拨弦古钢琴的奏鸣曲]和著名作品[管风琴三重奏鸣曲(BWV625-630)]等作品。作为传统形式的三重奏鸣曲的话,除了我们这里提到的长笛作品之外,还有一个著名作品[音乐的奉献]中一个四乐章的三重奏鸣曲作品,我们目前能够听到的也就是这三部作品了。
两首长笛作品(其中一曲为长笛与小提琴)均采用“缓-急-缓-急”4乐章的教会奏鸣曲形式。而且快板乐章的赋格运用和第三乐章平行调的转换带来的抒情性就是这两个作品共有特征。遗憾的是这两个作品中小提琴与长笛的作品(BWV1038)由于没有确切有力的根据资料,后被一些学者们视为伪作,并在1963年出版的[新巴赫全集]被删除[11]。两个作品的内容可详见附录1。
2.长笛与助奏拨弦古钢琴的奏鸣曲:g小调BWV1020、b小调BWV1030、降E大调BWV1031、A大调BWV1032
事实上这是一个“旋律乐器+助奏键盘乐器”形式的标准作品。在这里长笛和右手键盘(助奏键盘声部或obbligato声部)构成高音的两个声部(上声部),而左手键盘则以低音声部会同高音两个省不构成三个声部的。这种形式的创作正好是巴赫在室内乐创作上最有创新的地方之一。这样用一件旋律乐器和键盘右手声部构成的两个独立的高音声部就相当于具有传统的三重奏鸣曲的两个旋律乐器的独立声部。尽管在巴赫的前人,像帕赫尔贝尔(JohannPachelbel,1653-1706)等就已经有了类似的作品,不过通过系统化创作,并把这样两件乐器演奏形式引入到三重奏鸣曲的也就是这位巴赫了。当然无论是巴赫的前辈帕赫尔贝尔,还是巴赫本人都是具有高深复调音乐创作技能的作曲家和演奏技术高超的键盘乐器演奏家,他们在当时就不同程度的具备了这样的创新力。巴赫在将键盘右手声部提升到与旋律乐器同等地位的高音声部(某种意义上说成了旋律乐器的协奏乐器)的同时,就意味着将键盘乐器(这里特指拨弦古钢琴)从原来单一的和声乐器解放出来,并在室内乐范畴内将键盘乐器的地位提升了一大步。如果站在古典乐派含键盘乐器的两乐器奏鸣曲的形式来看的话,巴赫的这种努力无疑具有开拓性格的意义了。忽略作品真伪的问题,巴赫的长笛作品在这类作品中共有4曲。除此之外比较著名的作品还有小提琴与拨弦古钢琴的六个作品BWV1014—BWV1019和低音维奥尔琴与拨弦古钢琴的三个作品BWV1027—BWV1029。从这一点来看,巴赫用这种形式写下了四曲长笛与拨弦古钢琴作品并非偶然,显然与上面提到其他obbligato键盘音乐有紧密地联系。值得一提的是巴赫将原来采用传统三重奏鸣曲形式创作的[双长笛与通奏低音的奏鸣曲BWV1039]改编成一支旋律乐器(低音维奥尔琴)与助奏拨弦古钢琴的奏鸣曲(BWV1027)的作曲本身就是巴赫拓展传统三重奏鸣曲的一个有力的例证了。另外,巴赫在包括声乐作品等其他类型的作品创作中,也非常频繁的使用这种obbligato方法。不单如此,巴赫还在一件乐器上实现了同时兼备旋律和和声处理能力的壮举,这就是著名的无伴奏小提琴独奏作品和大提琴无伴奏独奏作品了。这种obbligato作曲法在美学层面上就是所谓的obbligato作曲法原理[10]了。
这个类型的长笛作品中也有BWV1020和BWV1031被视为伪作,1963年被剔除出[新巴赫全集]了[12]。
3.长笛与通奏低音的奏鸣曲:C大调BWV1033、e小调BWV1034、E大调BWV1035
一支旋律乐器与通奏低音的奏鸣曲作品作为独奏奏鸣曲与三重奏鸣曲一样,都是巴洛克时代最常见的,也是最传统正规的室内乐形式。外加小提琴与通奏低音的两个作品(BWV1021、1023),被认为是巴赫本人作品的也就四个作品(如附录1所提示的那样,C大调长笛与通奏低音的奏鸣曲也被划归为了伪作[13])。可以认为巴赫本人的兴趣并没有停留在对传统形式的简单沿用,许多学者认为巴赫的兴趣所在是使用一把长笛的无伴奏独奏作品了。
4.无伴奏长笛组曲:a小调BWV1013
现在在巴赫作品目录上,长笛的无伴奏作品唯有一曲。相对巴赫各六曲的小提琴无伴奏作品和无伴奏大提琴作品来说显得相当稀少。小提琴和大提琴无伴奏作品来说,巴赫的创作都是为当时具有超一流演技的演奏家皮森泰尔(JohannGeorgPisendel,1687-1755。活跃在德累斯顿宫廷的,当时具有超绝演技的小提琴家、作曲家)和阿贝尔(ChristianFerdinandAbel,c1683-1737。巴赫在克腾宫廷的同事,巴洛克时代著名的低音维奥尔琴、大提琴演奏家)创作的。当然巴赫本人并不具备演奏这些作品的技术能力,就连作品本身写成如此卓绝,不可想象如果身边没有那些高超的演奏家的帮助能够轻而易举的写下来。巴赫的两套弦乐器无伴奏作品被认为是在1720年前后完成的,也是在那个时期巴赫与德累斯顿宫廷的音乐同行们有过频繁的接触[14]。和小提琴、大提琴无伴奏作品一样,这首a小调长笛无伴奏作品在当时来说也应该是一个唯有具备了高强演技的演奏家才能够吹下来的作品。不单如此各种资料都没有任何巴赫本人具有多少长笛演奏技能的记载。这样的话就意味着巴赫若没有一位长笛高手的协助的话显然也难以写下这首著名作品的。多数学者认为巴赫在与德累斯顿宫廷音乐家同行的接触中,其中一位法国人长笛演奏家皮埃尔-加布利埃尔&S226;比法尔丁(PIERRE-GABRIELBUFFARDIN,1690?-1768)是当时巴赫能够接触到的唯一一位具有这样超绝技巧的音乐家。不单如此,巴赫之后活跃在柏林的,在长笛音乐发展上有着不可忽略影响的著名长笛音乐家、作曲家匡茨(JoachimJohannQuantz,1697-1773)就出自这位比法尔丁的门下。
和弦乐器的情况不一样,长笛乐器在巴赫之后的200余年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不单是乐器本身的变化,还有乐器演奏法、演奏习惯和乐器演奏的教育水平等等。总之当时在巴赫时代是一首非常艰难的独奏作品,对于现在的长笛演奏家来说就并非那么艰难了(特别是对于使用现代伯姆式金属长笛的演奏来说)。
巴赫在这个作品的标题上使用了Partita一词(对于包括巴赫在内的德国作曲家而言更多的意思是“组曲”的含义)[15],不过这首作品的内容上是由室内奏鸣曲类型的舞曲所构成,一般也被称为[无伴奏长笛奏鸣曲]。特别是作为组曲第一曲阿莱曼德舞曲所具有的前奏曲性格和第二曲库朗舞曲的幻想曲风格的展开等等都是非常有特点的。
这里大致交待了一下巴赫长笛室内乐和独奏作品的相关情况。事实上随着古乐演绎的盛行,同样作品在不同演绎风格处理下会有相当大的表现差异,这一点希望通过介绍一些录音媒体的时候涉及和说明。
注
[1].克腾是德国北方靠近哈雷的一座小城市,巴赫时代是君王安哈特-克腾侯莱奥波特统治的领地。巴赫1717年12月离开了魏玛宫廷,以宫廷乐队长的身份受聘来到了克腾宫廷。到1723年巴赫离开克腾宫廷前往莱比锡任职为止,巴赫在克腾宫廷生活工作了6年。这期间巴赫写下了众多的器乐作品,其中包括各六曲无伴奏小提琴、大提琴独奏作品等著名作品。长笛的室内乐、独奏作品也大部分是在这个时代完成的。
[2].比较著名的两个作品是1707(或1708)年在魏玛时代以前创作的康塔塔作品[GottesZeitistdieallerbesteZeit(神之时,乃为最吉)]BWV106中两把竖笛和低音维奥尔琴、通奏低音的adagio和1814年魏玛时代创作的康塔塔作品[Himmelskönig,seiwillkommen(苍穹之王,欢迎!)]BWV182中竖笛与独奏小提琴、弦乐器及通奏低音的adagio等,段落中竖笛的使用。推荐唱片媒体为FransBrüggen、GustavLeonhardt等在六十年代初期的录音(FransBrüggenEditionVol.11,Teldec4509-97473-2)。当然,作为康塔塔和乐队作品而言,巴赫的各时期作品都是用得相当频繁,按照竖笛乐器的使用件数,相关作品分别是:
使用1把竖笛的作品:BWV182(1714)、BWV152(1714)、BWV69a(1723)、BWV1047(1717-20)
使用2把竖笛的作品:BWV106(1708)、BWV71(1708)、BWV208(1713)、BWV18(1714)、BWV161(1715)、BWV1049(1717-21)、BWV46(1723)、BWV119(1723)、BWV243a(1723)、BWV81(1724)、BWV180(1724)、BWV127(1725)、BWV249a(1725)、BWV13(1726)、BWV39(1726)、BWV244(1727)、BWV249(1732)、BWV1057(1740)
使用3把竖笛的作品:BWV25(1723)、BWV122(1724)、BWV175(1725)
[3].在现代的各种音乐词典上对obbligato的大部分解释内容是“助奏”的意思。所谓助奏就是不可省略的声部(或乐器)。十九世纪的时候,在一些作曲家的作品中又成了可以省略的声部。不过作为巴洛克时代音乐作品的话,特别是巴赫作品来说,obbligato的意义则来源于三重奏鸣曲(或大协奏曲)的概念。原本巴赫作品中的obbligato出现于三声部作品(或作品乐章),巴洛克三重奏鸣曲是由上声部的两件旋律乐器构成,下声部则是通奏低音乐器群。这样有两个对等的旋律声部和通奏低音声部构成了三个声部。这样的三个声部构成到了巴赫的创作中被拓展并广泛的应用于其声乐、室内乐作品中。如声乐作品中歌唱声部与旋律独奏乐器(小提琴、长笛等旋律乐器)的对等和通奏低音等的配置;室内乐中,旋律乐器与键盘乐器的独奏曲,如长笛乐器与拨弦古钢琴的奏鸣曲中,与长笛声部对等的一个键盘声部(这个对等声部就是obbligato声部)和另外一个键盘的下声部。这里的obbligato翻译成助奏是否合适确实值得疑问,这里还是沿用习惯,一概用助奏、助奏声部和助奏乐器来表示。
[4].事实上作为长笛乐器的历史自远古就有各种记载流传下来了,不过从现代长笛的角度来看,比较成形了的长笛应该是文艺复兴时期的。限于篇幅这里暂且割爱。
[5].巴洛克长笛的称呼未必标准,这主要是针对17世纪中叶奥托泰尔家族对长笛改造开始,到德国著名长笛演奏家、作曲家匡茨(JoachimJohannQuantz,1697-1773)期间流行和制造出来的单键-六孔横笛而言的。
另外,巴赫作品的乐谱中“长笛”一词使用的是traversa、traversiere和travers等词汇。原来意大利文的flauto和法文flute仅仅表示笛子,也就是历史上的笛子都应该是竖笛,到了文艺复兴时期才出现并流行起来横笛,所以后来意大利文用flautotraverso或traversa;法文用flutetraversiere来表示长笛了。这里的traversa、traversiere就是横笛的“横”的意思了。同样的词德语中也有,叫Querflöte。不过巴赫本人几乎没有使用过。
[6].巴赫使用的音域大约为d1—a3(d1—e3),除了用巴洛克长笛几乎不可能吹出来的f3之外,都还是能够吹出来的。不过音域范围也是惊人的广了。
[7].作为独奏乐器所出现的作品:
室内乐作品:8曲长笛奏鸣曲或独奏作品。分别是BWV1013、BWV1020、BWV1030—BWV1035(其中含3曲被认为是伪作);三重奏鸣曲2曲,分别是BWV1038的[G大调小提琴、长笛与通奏低音的奏鸣曲]、BWV1039的[G大调两把长笛与通奏低音的奏鸣曲]。另外还有特殊作品[音乐的奉献]BWV1079。
管弦乐作品:BWV1044的[a小调三重协奏曲]、BWV1050的[D大调第五勃兰登堡协奏曲]、BWV1067的[b小调第2管弦乐组曲]。
宗教康塔塔作品:BWV8、9、11、26、30、34、34a、45、55、67、78、79、94、96、99、100、101、102、107、110、113、114、115、117、123、125、129、130、145、146、151、157、164、173、180、181、184、191、192、195、197a
世俗康塔塔作品:BWV30a、36b、173a、198、201、204、205、206、207、207a、209、210、210a、211、212、214、215、216、249a
弥撒和圣母颂歌:BWV232的[b小调弥撒]、BWV234的[a小调弥撒]和BWV243的[D大调圣母颂歌]。
受难曲和清唱剧:BWV244的[圣马泰受难曲]、BWV245的[圣约翰受难曲]、BWV248的[圣诞清唱剧]和BWV249的[复活节清唱剧]
[8].J.S.Bach,NeueAusgabeSämtlicherWerke,SerieVI,Band3“WerkefürFlöte”hrsg.VonHans-PeterSchmitz,BärenreiterKasselusw.1963。另外,关于[新巴赫全集]的整理和出版工作是1950年巴赫逝世200周年纪念的时期,由当时西德哥廷根[J.S.Bach研究所](现名:Johann-Sebastian-Bach-InstitutGöttingen)和东德莱比锡[DDR国立巴赫研究所](旧名:[BachArchivLeipzig,现在已恢复旧名])为中心,有世界各地的巴赫学者和音乐学者参与研究活动的共同研究成果。
[9].[新巴赫全集]的[长笛作品集]中不包括BWV1038、1039两曲三重奏鸣曲作品。这两个作品BWV1038作为伪作也被剔除出[新巴赫全集],BWV1039则被归到[室内乐集]中了。[音乐的奉献]BWV1079虽然也应该归类为室内乐作品,不过这是一个特殊、庞大的作品,限于篇幅有机会另文涉及。
[10].有关巴赫作曲中的一些美学原理的阐述,可参考德国音乐学者MartinGeck的[JohannSebastianBach],1993ByRowohltTaschenbuchVerlagGmbH,ReinbekbeiHamburg.
[11].以德国巴赫研究学者Hans-PeterSchmitz(1963年版[新巴赫全集]长笛作品的主要编辑)为代表的一批学者主张该作品缺乏可靠的依据证明是巴赫本人所作,从而被剔除。不过从70年代开始,以美国音乐学者RobertL.Marshall为首的一批学者们认为将这个作品在内的一些长笛作品定性为伪作,并剔除出[新巴赫全集]的做法缺乏可靠的依据。同时,还有许多古乐演奏家也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这几年学术界对此还是争议相当大,一些古乐演奏家在这两年又将那些在1963年被枪毙的所谓伪作作品重新排上了节目单……。
[12].参见注解[11]。
[13].参见注解[11]。另外上面提到的美国学者RobertL.Marshall提出这个被视为伪作的BWV1033元本应该是巴赫写下的无伴奏长笛作品,不过尽管有这种可能性,却缺乏有力的证据。
[14].相关内容可参考旧文[巴赫与德累斯顿宫廷音乐家们(其一)、(其二)、(其三)]。
[15].有关巴赫作品中Partita的含义说明,请参阅旧文[巴赫的帕尔梯塔组曲]。
[16].该文是为上海东方广播电台97.4古典音乐频道,从2004年5月7日开始的系列节目[巴赫的长笛作品]而准备的。
[17].附件一:巴赫长笛作品简表
(行人&S226;200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