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圆”古谱多用“挑打”连作,如“陈居士指法”谓:“名打四食挑七”;《琴书大全》谓:“假令挑六打三连作”。实则两指远近取弦,一入一出连作,皆可称为“打圆”。
“陈拙指法”云:“如打圆取声,用指轻妙,上下往来作势如指划圆,随法转手,宛转作之”。明言转腕划圆,故称打圆。
用指轻妙之法,除转手腕外,若使挑,须食指自行随腕用力推出,拇指不宜捏紧以拘束食指。出弦后食、名两指同时微舒,已成“打”势,打落处两指同时微屈,又成“挑”势,手掌如一攫一纵,歙辟倏忽,则轻疾灵动。
若用“勾、托”而欲疾速,可以名指虚扶于中弦,有所凭依则稳健,大指斜出平推则过弦不滞。改“托”而用“擘”,能使甲肉相间,如“挑打”,亦为良法。
《万峰阁指法秘笺》云:“……声欲明亮,弹欲匀和……今人挑多重,勾多轻,不得匀和,故不能出其圆音也”。得声匀和固为美善,而“打圆”用散按相应、甲肉相迭,本有求其声同情异、刚柔交织的意趣,也不必全求轻重一律。
《与古斋琴谱。制琴曲要略》云:“全曲节奏,始从缓起,渐渐入紧萦聚;复踢宕开,再作收结”。曲终前“入慢”时,往往以“打圆”出之,此即“踢宕开”处。“踢宕”即“跌宕”,放逸顿挫之谓,正可一轻一重、一浅一深弹之,如酩酊之后、倒卧之前,纵情任性、蹒跚舞蹈,振起风气,而更收结之。
衔接后句,宜以肉为末声,因其柔而能入;收结前句,宜以甲为末声,因其清而有节。以甲声收结时,可逆旋其腕,近岳山挑、擘一声,清亮逾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