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和、瑟调与琴乐之实践
汉魏之际,民间、宫廷盛行一种称之为相和歌的民间音乐,其中用的三个主要宫调,称为平调、清调和瑟调。《[日唐书·音乐志》说:“平调、清调、瑟调,皆周房中乐之遗声也,汉世谓之三调”。可见其来源是非常久远的,自魏武帝于铜雀台设清商令管领三调,兹后清商三调遂风靡两晋南北朝之乐坛。但三调虽并称,但其实际的情况,据刘宋王僧虔《技录》的统计,当时平调有七曲,清调有六曲。而瑟调据《宋书·乐志》所载却有三十八曲之多,而具同书所载的大曲十五首,毫无例外的都是瑟调。相和、清商当时的演奏情况,所用乐器为笛、笆、琴、瑟、筝、琵琶、节鼓等七、 八种,琴、瑟都是三调的主奏乐器,从传世的琴乐文献看,几乎所有的三调曲目都曾是古琴的传统曲目,(12)而清调、平调、瑟调也曾是古琴主要的宫调形式(13)在演奏实践中,瑟调自然是使用频率最高的调子,因而在琴调弦时,必然地要以瑟调为基调,以演奏相和大曲及占压倒多数的瑟调曲,而清、平二调的使用频率是瑟调的三分之—,只须临时转弦或利用借调的方式来兼顾清、平二调。那么琴采用瑟调弦法的徵、羽、官、商、角的弦序定弦实是音乐实践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至于三调中瑟调的音律,实是前所述古瑟定弦的下徵调,(14) 也即《淮南子·天文训》所称的“甲子仲吕之徵也”的仲吕徵,现在我们可以明白下徵调的新音阶,最早是由于在瑟上的实践而实现的,称之为瑟调正是标明了其来源,而其前提则是古瑟以小弦为大声、大弦为小声的徵、羽、宫、商、角的定弦法。
古琴调弦法的《外调转弦》中,(15)有一个称之为瑟调的琴调,原注说:“瑟调,慢商同”,也就是说与慢商调之音律相同,此调现传有《广陵散》一首大曲,因二弦降低与一弦同声故称慢商调,其特征一是加强了主音宫,二是三弦为清角,其音律则与上述古瑟之下徵调并无二致(只是慢二弦以寓以臣夺君之意),因慢二属于特殊弦法,才在外调调弦中留存了下来,也正可说明瑟调确是五声徵调音阶。
称瑟调不称琴调的事实,可反证它确实不是来源于古琴的定弦法,至此,近古所称的正调调弦法,取徵、羽、宫、商、角、徵、羽定弦,当以一弦为宫时,则成宫、商、清角、徵、羽、宫、商的音序,其来源于古瑟的调弦法,已无疑义。
五、文武二弦为琴正调形成的标志
琴正调来源于古瑟之定弦已如上述,但究竟是什会时候出现其音律的变迁的呢?现已无文献可考,而只能以琴乐之理念为线索予以追溯。
前所述伶州鸠“大不逾宫,细不过羽”的观念代表着琴家对音律的基本认识,到了六朝陈仲儒的“乐议”,仍然述说着“宫商宜浊、徵羽用清”的主张,实与伶州坞之说一脉相承。上古的五弦琴制正可视为此说的最佳范本。但当采用三弦为宫的古瑟定弦法时,五音中出现了徵羽浊而商角清的音高失序的现象,要补这个缺憾,必须以加弦的方法来解决,因而无论加弦也好,都是加在其上方。当以三弦为宫时,刚好可以实现“夫宫,音之主也,第以及羽”的理念。可以说,后加的文、武二弦,或者说五弦琴到七弦琴的演变,是古琴调弦从上古的调弦法到三弦为宫的古瑟调弦法音律变迁的标志,文、武二弦是从音乐实践的需要产生的,其主导思想仍是琴家重宫的传统与音序的观念,才能一出而为天下式。如若不信,宋太宗九弦琴又加的二弦,,就成了画蛇添足,从未闻有人采用者,连锦上添花也未能做到;可知乐器的弦制与音乐实践密切相关,非仅凭某人之主观意愿所能为。文、武二弦之功能既如上,那么可以说,古琴正调调弦法的出现,当不晚于七弦琴已出现的西汉初年。
注释
(1)沈括《梦溪笔谈》卷六。
(2)陈应时《琴曲(碣石调·幽兰)的音律》,《中央音乐学院学报》
(3)《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答吴士元书”。
(4)《琴书大全·曲调上》,中华书局《琴曲集成》第五册。
(5)丁承运《朱载培琴律研究》,《艺苑》1987年3期
(6)丁纪元《略论五音正调与十二律旋宫弦法》,《琴韵》成都出版社1993年版。
(7)《韩非子》卷十二,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本。
(8)《风俗通义·琴》,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本。
(9)李纯一《汉瑟和楚瑟调弦的探索》,《考古》1974年l期
(10)《吕氏春秋·古乐篇》。
(11)《文选·琴赋》李善引《尸子》注文。
(12)同④。
(13)丁承运《清、平、瑟调考辨》、《音乐研究》1983年4期。
(14)吴钊《也谈楚声的调式问题》、《文艺研究》1980年2期。
(15)同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