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制的定型是在汉代完成的。现所发现古琴的最早实物,是湖北随县擂鼓墩曾位乙墓出土的战国初期的十弦琴、湖南长沙五里牌木享墓出土的战国九弦琴和长沙马王堆三号墓出土的汉代七弦琴。琴制都是短小、长形的音箱,首宽尾窄,而圆底平,构造简笔,没有琴徽,代表著古琴发展的最初阶段。早期的古琴,不但造型有别,弦数亦不壹致,但都具有壹弦多音之特点,且长度不断在增加。唐宋两代则是造琴技术最主要之时期,所造出之琴大都造型美观,工艺精巧,发音优美宏亮。
在自然文化图腾等崇拜下,流传了伏羲、神农等三皇五帝圣贤造琴的神话,固不可信,但由其传说内容可知琴定型是逐步发展形成的。伏羲氏的琴有五弦、二十弦,神农氏琴有五弦,
尧琴有五弦,舜琴五弦,禹夏承舜制,殷商则有壹弦琴,到了周代,则已有七弦。东汉应劭《风俗通》:“七弦者,法七星也,大弦为君,小弦为臣,文王、武王加二弦,以合君臣之恩。”远古的琴制已不可得见,但见之于著述的,有齐桓公的“号钟”、楚庄王“绕梁”、司马相如的“绿绮”、杨雄的“清英”等音响卓出、琴名美丽的名琴,有的琴还有琴铭,如“绿绮”的铭文记载了“桐梓合精”,可知这时造琴已知用桐木做面,梓木为底的方法。《广博物志》记述:“列子尝游泰山,见霹雳伤柱,因以制琴,有大声。”这是最早应用霹雳木制琴的记载,汉末蔡邕用烧焦的木料做焦尾琴,传至六朝齐明帝时还在使用,并出现了绝好的仿制品,这时的焦尾琴已与后世琴制大体相同了。晋代顾恺之的《斲琴图》保存了古代制琴的珍贵资料,经过南北朝与隋代的不断丰富,唐代的制琴技术达到了高峰,出现了优秀的制琴家与传世名琴,如雷霄的“九霄环佩”、雷威的“鹤鸣秋月”,以及“轻雷”、“大圣遗音”、“飞泉”等。宋代虽有官办造琴局及统壹形制,但仍以仿雷、张等名家的古琴为主,形制上的差别为,唐琴面底都呈拱形,琴体浑圆,宋琴只面横而弧度宽扁。我国最早载有古琴样式的琴论专著,是南宋田芝翁所辑的《太古遗音》(宋人摹本),上有三十八图。在传世的古琴中,最常见的为伏羲、仲尼、连珠、落霞、蕉叶、月形等形式。虽然形式多种,但其差异则主要在顶部与腰部向内弯曲上的不同,制琴家似乎在发挥自己的艺术特色,而不坚守统壹的形制,但又不敢脱离太远。伏羲氏造型宽裕古朴,项腰各有壹半月形弯入,琴音宽宏;仲尼式又称夫子式,孔子学琴于师襄后,以自己理想研制琴式,规划制度,后人称孔子琴为仲尼琴,仲尼式在腰项处各呈方折凹入,声音清雅纯正;连珠式隋逸士李疑所制,项腰各作三个连续半月形弯入,音色清亮圆润;落霞式在琴的两侧呈对称的波状曲线,琴音宏亮;蕉叶式形似蕉叶,为闽人刘伯温创制,琴首无凫掌而有壹叶柄,琴底仿蕉叶之茎,琴音圆润雅致;月形式相传为师旷所制,琴体在项腰间作圆月形,音韵如磬。
1、形制
古琴属于平放弹弦类的乐器。共鸣箱由两块长约三尺六十的木板胶合而成,头宽尾略收窄,琴面为桐木而琴底为梓木。琴身全部上漆,琴面头部镶有壹块称承露的硬木,木上有七孔的贯琴底以便穿琴弦,承露左面另壹称岳山以的硬木用架弦。琴尾月牙形缺口处两端用红木镶嵌两片边饰称为焦尾(或称冠角),起系弦和使琴身垫平的作用,焦尾中间为龙龈。琴面镶嵌上十三个螺钿的圆点叫“徽”,用以标记琴的音位。近岳山的是壹徽,中间较大的是七徽,近琴尾的为十二徽,徽位是根据琴面的长度分成若干等分来排定的。底板又称琴底,形状与面板相同但不作拱形,是在整块的木料下半部挖出琴的腹腔。琴底有两个长方形的孔作为共鸣,位于琴底的中央(约于琴面的四徽与七徽间)长六寸许的为龙池,而再下十寸多(位于琴面十征与十二徽之间)长约三寸的为凤沼,在凤沼之右另有足池以插上两只雁足。琴面的七条弦的头部系于绒头,绒头再系于琴轸,架在岳山上的弦直伸到龙龈,然后分别缠在琴背的两只雁足上。琴弦多用丝弦,壹弦最粗、音最低、靠近徽位最近,依次渐细,壹至四弦用缠弦,靠近演奏者的第七弦最细、音最高。
2、琴的制作精神
在明清刊行的古琴专书里,其旨章、题辞或序,多将琴的发明和制作归功于神农、伏羲、舜等上古时期的先贤。琴的发明年代是否真的早至这些传说人物,当然不需要尽信,但是从这些追记的传说中,却可看出琴乃是儒家所推许的圣贤的发明。既然是由圣贤所制,琴当然应该作为发扬先贤道德精神的工具。琴的制作精神是符合儒家思想的,可见其制作的出发点本身已代表著壹种高度文化。当然,儒家之名其实是战国才出现的,琴之由上述先贤所发明乃是后来琴书追记的传说。琴制确实可考是西汉以后的事情,不过,由此可见传统读书人对琴寄予的“载道”与“言志”的厚望。 “琴者,禁也,禁止于邪,以正人心。”(汉•《白虎通》),可见琴本身的命名及其导引的目的亦不外乎儒家所重视的仁德与中正和平的思想。《乐托•魏文侯》篇说:“君子听琴瑟之声,则思志义之臣。”就是企图以琴瑟丝弦乐器的温柔音色来联系到正直、敦厚的志义之臣。琴之所以如此命名亦因为它与禁谐音,以“琴”来隐喻禁止淫邪以存正气。所以琴被认为是圣人之乐,圣人之器。明代《神奇秘谱》的序里说:“然琴之为物,圣人制之,以正心术,导政事,和六气,调玉烛,实天地之灵气、太古之神物,乃中国圣人治世之音,君子养修之物。” 琴还可以正国风兴道德,它应该是读书人每天生活修养的壹部份,所以古人有“君子无故不撤琴瑟”的说法。上述乃相传造琴之旨,实乃儒家壹贯以音乐来进行道德教育的手段。
3、琴制寓意
儒家的世界观为人为的、政治性的世界观,认为人应该善用其聪明来处理各种事物。所以,人首先应该团结,这就是为什么儒家提出仁这个观念,仁就是推己及人。中国人注重和合性,所以更重人伦,即人与人之间和谐的关系,而人伦的基本是要两人和合才成伦的,重视人伦即重血统及尊卑的关系,而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观念就是这样产生出来的。从琴各部份的命名亦可著出琴制之受儒家思想的影响。琴前广后狭,象征尊卑之别。官、商、角、征、羽五根弦象征君、臣、民、事、物五种社会等级。后来增加的第六、七根弦称为文、武二弦象征君臣之合恩。十二徽分别象征十二月,而居中最大之徽代表君象征闰月。古琴有泛音、按音和散音三种音色,分别象征天、地、人之和合。这些古琴形制命名的象征意义实反映出儒家的礼乐思想及中国人所重视的和合性。因为礼的作用是为了保障个体,使个性有所发挥,乐以同和,其作用是与群体谐协。礼乐之同时并用可使个体和群体之间能互相调剂,形成人与人之间平和而合理的生活。所以礼乐这两套表面相反的技艺的推行,实为求达到相辅相成的和合性的目的。而从古琴形制命名所借用的社会秩序、等级的名称来著,可见其制作形制即寓有教化人伦的深意。
4、音色、音域
古琴共有三种音色。壹为散音,即右手弹空弦所发的声音,嘹亮、浑厚,宏如铜钟。二为按音(实音),即右手弹弦,左手同时按弦所发的声音,低音区浑厚有力,中音区宏实宽润,高音区尖脆纤细。三为泛音,即左手对准徽位,轻点弦上,而右手同时弹弦时所发清越的声音,高音区轻清松脆,有如风中铃铎,中音区明亮铿锵,犹如敲击玉磐。
在弹弦乐器中,古琴是壹种较独特的乐器,琴面为指板,没有柱和品。演奏时,将琴横置于桌上,右手拨弹琴弦,左手按弦取音,完全依靠琴徽标记(不限定在13个徽位上,很多的音是在徽与徽之间),音准上要求极为严格。古琴音域共四组又壹个二度,计有散音七个,泛音九十壹个和按音壹百四十七个。
5、律制
纯律——将弦长以二分法、三分法及五分法算出的泛音音位。简律(三分损益律)——将弦长分别以三分损(减)壹、三分益(加)壹方法算出的按音音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