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弦琴的音律实践,源于先秦的均钟,经过了千百年的发展衍变,至宋朱熹始有《琴律说》的专门著述问世①。兹后论述渐多,明代著名音乐家朱载堉的著作中,涉及到琴的地方很多,其精辟的见解,足释千古之惑;有趣的是,琴律的研究还与他“新法密率”的发明有着直接的关系,这一点,已为学术界所注目。
缺憾的是,朱载堉没有作琴律专论,未能详示后学,近年陈应时同志有《朱载堉与古琴》一文,对此作了不少阐发,惟其所导出的结论,尚有可以商榷之处。为此,本文拟对朱载堉的琴律理论作一简要论述,也对近年学术研究关于古琴律制断代的新说,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以就正于各位专家。
一、仲吕顺生黄钟,黄钟逆生仲吕
朱载堉以前的琴律著述,无论是唐武后的《乐书要录·论三分损益通诸弦管》、陈拙《弦论》;或是宋朱熹《琴律说》,元陈敏子《琴律发微》,都毫无例外的是用三分损益法理论来解释琴律的。但三分损益律的一个最明显的缺点,是仲吕不能还生黄钟,因而给十二律旋相为宫的理想造成了很大的障碍。但琴乐的实践究竞是怎样的情形呢?
琴乐旋宫五调的来源很早,后魏陈仲儒就曾提出以琴五调调弦法参合律准调校乐器,为实施旋宫乐的合理方案⑧,至于宋姜夔、徐理、元赵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