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音乐专科学校,1925年8月,原成立于1918年的“北京美术学校”(1919年更名为“北京美术专门学校” ),复校并更名为“国立北京艺术专门学校” ,增设音乐系,聘萧友梅为主任。
学校成立前
我们祖国有长达8000余年的可考的音乐文化发展历史,在音乐教育方面,自周秦以来,也有不绝如缕的历史记载。而在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由于西方列强从军事政治到经济文化的全面侵略胁迫,中华民族面临着衰败灭亡的可悲命运,也丧失了包括发展自己的民族音乐文化的主动权。在这样的危急形势下,我国近现代音乐史上最早一代先辈音乐家,很早就提出了要在中国发展近现代化的音乐教育和建立自己的音乐学校,以推动创造民族的新音乐文化的主张。提出这样的理想主张并为之奋斗终生的一位杰出的代表,就是上音的主要创办人——萧友梅博士。
萧友梅博士是属于毛主席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所说的,“在中国共产党出世以前向西方寻求真理的一派人物”。他在1901——1920年的20年间,先后留学日本和德国,学习了钢琴、声乐、理论、作曲、指挥等几乎所有的西方音乐专业学科;而在他留学之初和整个学习过程中,却是从攻读教育学开始的,并且始终把音乐教育学作为他学术研究的重心。可见,萧友梅很早就立下了要从教育着手,来振兴和发展中国新的音乐文化的宏图大愿。因此,当他于1920年学成归国后,便专心致志地投入了创建中国新的专业音乐教育的艰苦劳作。他先是在北京进行了一系列办学活动,以时间为序:
1920年秋,接受时任北京大学校长的蔡元培先生之聘,任北京大学音乐研究会的导师,讲授乐理、和声与音乐史课程,并实际主持这一业余音乐学校性质的新音乐社团。
1921年1月,萧友梅受聘为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音乐体育专修科主任,在他提议下,该校将音乐、体育分别设为独立的音乐、体操两科,他任音乐科主任;以后该校更名为“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和“国立女子大学”,音乐科成为音乐系,始终由萧友梅为系主任。
1922年10月,在萧友梅提议下,在北大音研会基础上,改组成立了北京大学附设音乐传习所,蔡元培兼任所长,而由萧友梅任教务主任,实际主持该所,设立本科、师范科和专科(选科),实行学分制,并设有由萧友梅担任指挥的小型管弦乐队,在校内外进行了一系列音乐会演出。
1925年8月,原成立于1918年的“北京美术学校”(1919年更名为“北京美术专门学校” ),复校并更名为“国立北京艺术专门学校” ,增设音乐系,聘萧友梅为主任。
以上都是由萧友梅主持的北大音研会、女高师音乐科(系)、音乐传习所和艺专音乐系,就是国立音乐院——国立音乐专科学校成立之前,中国最早几所专业音乐教育和音乐师范教育机构(当时南北各地还成立了其他一些类似机构,在此从略)。但是,它们都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高等音乐学校:如当时北大的决策机构“评议会”中的某些人以当时中国的学制没有在大学中设“院”的先例为由,以当时通行的“传习所”命名,这里包含着当时的学界还存在着对于音乐教育颇为不屑所带来的阻难;也使音乐传习所始终未能招到本科的学生,从1920到1927年的6年间,只毕业了8名师范科学生,在总共50人左右的毕业生中,绝大部分为选习西洋弦乐器的专科(选科)生,而且他们还不能作为具有北京大学毕业生资格的学生,得到拟聘用单位的接受,因为“传习所”之名,常被误认为只是一种类似“讲习会”那样的临时机构。这不是他期望中的真正的音乐学院。
1927年的7月,南京国民政府将要成立,一直全力支持萧友梅办学的蔡元培先生即将担任相当于教育部的国民政府大学院院长,在此情况之下,萧友梅便“决意南来,向蔡先生提出一个要求,请他于大学院成立时,在上海创设一间音乐院”。我们从有关的历史文献可以看到,这所音乐院从择定办校的地方,到在大学院正式立项筹备和拨给经费与招生开校,都是在蔡元培先生的全力支持下,经过萧友梅的奔忙操劳,才得以实现的。
首先是择定在上海设立音乐院。萧友梅于1927年10月间发表了题为《听过上海市政厅大乐音乐会后的感想》的文章:南来上海后听到了上海市政厅主办的的“大乐音乐会”(也就是由当时称为“工部局管弦乐队”演奏的交响音乐会)深感意外和兴奋,便决定向大学院提议“要创办一个音乐院,我更要主张设在上海”。这是由于萧友梅认为:“学音乐者必定先有一种熏陶,方可容易领略(尤其学新音乐)”,而上海这个中国开埠最早的城市,具有面向世界,吸纳与融合来自各方面音乐文化的便捷广泛、得天独厚的条件,容易邀集到高水平的音乐师资。他便定下了把音乐院设在上海的主张。
由于择定立校地点的正确,国立音乐院从立案筹备到招生开校,进展得颇为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