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Music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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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施特劳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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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舞曲之王-小约翰.施特劳斯
约翰.施特劳斯
圆舞曲之王
小约翰·施特劳斯为19世纪维也纳圆舞曲的流行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曾带领乐队访问欧洲各国,使维也纳圆舞曲风靡全欧洲。由于他把华尔兹这种原本只属于农民的舞曲形式提升为了哈布斯堡宫廷中的一项高尚的娱乐形式,小约翰•施特劳斯是一位多产的作曲家,他一生一共创作了一百二十多首圆舞曲,被称为“圆舞曲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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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经历·小约翰.施特劳斯
约翰.施特劳斯
圆舞曲之王
约翰·施特劳斯,奥地利作曲家。1825年10月25日出生于奥地利维也纳。施特劳斯自幼爱好音乐,梦想成为职业音乐家。他的父亲老约翰·施特劳斯希望他将来成为一个银行家而不是一个音乐家。尽管如此,他还是从小暗地里学习小提琴。讽刺的是,他的小提琴老师正是他父亲的管弦乐队的首席小提琴,弗朗茨·阿蒙(Franz Amon)。然而,他的父亲还是在一天发现小约翰把时间“浪费”在了音乐上。据小约翰·施特劳斯本人回忆,他的父亲对他的音乐理想没有任何兴趣。然而老约翰并没有让家庭不和的意思,他只是认为作为音乐家的生活太严酷了,不希望儿子以后也与他一样过这样的生活。最后,在小约翰17岁那年,老约翰与他的情人埃米莉·特兰布施(Emilie Trambusch)离家出走。这样,小约翰能够专心从事他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了。
他有两位弟弟约瑟夫·斯特劳斯和爱德华·斯特劳斯也是著名的音乐家。不过小约翰是整个家族中成就最大,名望最高的一位。并为19世纪维也纳圆舞曲的流行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此外他的作品的艺术成就大大超越了他的前辈们(例如约瑟夫·兰纳和老约翰·斯特劳斯),也更为人所熟知。他是奥地利著名的作曲家、指挥家、小提琴家、施特劳斯家族的杰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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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约翰.施特劳斯的作品
约翰.施特劳斯
圆舞曲之王
约翰·斯特劳斯是一位天才兼多产的作曲家。其作品包括圆舞曲168首,波尔卡舞曲117首,卡得累尔舞曲73首,进行曲43首及轻歌剧16部。斯特劳斯的创作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时期为1863年以前。在这一时期里,他基本遵循维也纳圆舞曲模式,但已在作品中增加了音乐的表现力。
第二时期为1864—1870年。这时,他的创作已趋于成熟,创作了大批至今仍广为流传的著名圆舞曲,如《蓝色多瑙河》、《维也纳森林的故事》等。
第三时期为1871—1899年。斯特劳斯虽然又写出了著名的《南国玫瑰圆舞曲》、《春之声圆舞曲》、《皇帝圆舞曲》等,但主要从事轻歌剧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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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多瑙河,国家大剧院管弦乐团
圆舞曲《蓝色多瑙河》全名《在美丽的蓝色的多瑙河畔》,是约翰?施特劳斯所作170首圆舞曲中最具代表性的一首,作于1867年。此曲按照典型的维也纳圆舞曲的结构写成,由序奏、5首小圆舞曲和尾声组成。
圆舞曲(Waltz),有时音译为“华尔兹”,起源于奥地利和德国的连德勒舞,18世纪后半叶用于社交舞会,19世纪开始流行于西欧各国,它采用3/4拍,强调第一拍上的重音,旋律流畅,节奏明显,伴奏中每小节仅用一个和弦,由于舞蹈时需由两人成对旋转,因而被称为圆舞曲。
圆舞曲有别于贝多芬、舒伯特、布拉姆斯等维也纳作曲家的严肃作品,它和“轻歌剧”(Operette)可说是19世纪民主化社会中,为适应一般群众较通俗品味而形成的“轻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