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要求:
1、正确掌握作品风格,技术上有把握,音符节奏、表情记号、速度记号表现准确,演奏流畅完整,演奏时须背谱。
2、演奏时勿需反复(da capo除外),考级时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3、演奏一级考试曲目为三首,在A、B、C套曲中各任选一首。
4、演奏二级考试曲目为四首,在A、B、C、D套曲中各任选一首。
5、演奏三级考试曲目为五首,在A、B、C、D、E套曲中各任选一首。
6、报考演奏三级的考生部分考试曲目考级曲集内暂不提供,需考生自行购买。
补充说明:演奏三级曲目:C套
贝多芬f小调奏鸣曲 作品57(热情)
莫扎特a小调奏鸣曲 k310
海顿C大调奏鸣曲 Hob XVI/50
演奏三级曲目:D套
肖邦降B小调奏鸣曲 作品35
演奏三级曲目:E套
格什温前奏曲(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