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6年之前,海顿创作的早期钢琴奏鸣曲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较为短小、简单,规模不大,主要依照着古钢琴音乐的织体进行创作,几乎没有使用任何关于力度的标记。
直到18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海顿的创作开始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他的中期钢琴奏鸣曲转向为槌击钢琴创作,乐曲的规模得到扩大,形式的变化也日趋丰富。
尤其是进入到18世纪70年代,在德国的文学界掀起一场猛烈的“狂飙突进运动”,这场运动给海顿的创作带来了重大的影响。同时他又兼受“情感风格”的强大冲击,一些带有悲壮的情绪的小调作品出现在了他的钢琴奏鸣曲创作中,这些在当时极为罕用的调性呈现出了海顿在那一时期极具戏剧性的情感波动。
《c小调钢琴奏鸣曲》(Hob.XVI20 No.33)创作于1771年,其中蕴含的音乐内容深受“狂飙运动”的影响,这首作品在调性、织体、力度、装饰音、音域等方面较之海顿早期创作的奏鸣曲有着全新的戏剧性对比。
在古典主义音乐中,作曲家经常会运用力度标记“f”和“p”来描绘音乐主题的特点及对音乐结构片断的进行塑造,然而这样的用法却又多或少地能够反映出曲式结构、连断修辞、音乐形象等内容在古典音乐中所表现出的差异性。
海顿在这首c小调奏鸣曲中第一次标明了力度记号,并且还运用了从pp至ff的力度层次来表现音乐的戏剧性与冲突性。
在第一乐章的开始处,谱中标注的“f”记号因为带有括号,很显然不是作曲家本人的创作意图而是由后来的编者添加而上。乐章的第一主题由两个四小节乐句构成,编者标注的这个“f”力度记号,不单是为了表达感情(哀叹、无奈、恳求、疑问)的需要,更多则是为了表现出音乐中结构的和谐关系。
基本的强弱记号(forte和piano)构成了海顿使用力度的支柱力量。有关资料显示,在海顿创作的二十首钢琴奏鸣曲中,共写有991个力度标记,其中“f”与“p”各占26%。此乐章中,充满鲜明力度对比的连接部以坚定的语气落到了降A大调上,紧接其后开始于“p”的乐句,与前一句在音响上产生了强烈的声音对比,犹如不同语气间展开的对话。
为了表现声音上的强调功能,在古典主义时期的音乐中作曲家主要运用sf,fz,fp,sfp,和ffp予以表达。第13和14小节中的海顿运用fp传递出一种语气上的诉求与哀叹,情感的张力表现的淋漓尽致。
第18小节中右手最后一个四度音上的“f”,不仅在音响上带来了一种突出的强调效果,同时还标志着这一小节高声部的旋律音,在模进进行中所产生出的高亢情绪。“f”在持续半音和声时值的空间里(ten.)进一步推动和强化了紧张度的倾向色彩。
展开部在充分利用呈示部第一主题、连接部主题、结束部主题的素材上,进行了大量的转调,力度的布局与运用随着调性、和声的发展展开着变化以构成音响层次的多变。渐强记号(cresc)在海顿的创作中几乎从未超过一小节,在第61至62小节中,短短一小节的渐强伴随着半音模进下的十六分音符将整个乐章推向了音乐发展的高潮(ff),这种在音响上产生的爆发性效果充分体现出了“狂飙精神”对海顿创作带来的巨大影响,激昂的情绪在整个乐章中发出了独特的光辉。
为了表现出全乐章调性的均衡行,在再现部中主调c小调一直贯穿到底,在情感表现上较之呈示部更显丰富开放,使整个再现部充满了不同程度语气上的对比、强调与叹诉。作曲家在整个乐章最后的尾声部分,再次运用了“ff”,在临近收束时又试图略有展开,似乎努力把这段感情深沉的乐章结束在不受压抑个性情感的束缚中。
每一个力度标记在海顿的钢琴奏鸣曲中都蕴涵着极为丰富的内容,占有着重要的地位,它们有着为结构、为织体、为速度、为音响、为语气等诸多方面的功能性。透过对这首钢琴奏鸣曲第一乐章中的力度标记的研究,能够很好地感受到海顿作品风格和创作思维在那一时期的转变,在他的创作中是如何形成具有海顿风格的力度运用,这些转变与形成都为后世钢琴音乐的发展提供了不朽的艺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