揉弦应该根据乐曲的不同需要来变化地运用,这种变化大约有以下五个方面:
①频率的变化,即每一单位揉弦次数的变化,可产生慢揉、中揉和快揉等等;
②幅度的变化,即音波上下颤动大小的变化,可产生轻揉、重揉等等。一般来讲,低音区的揉弦频率可适当放慢,幅度可适当大一些,高音区的揉弦频率应适当加快,同时幅度要适当小一些;音符时值短的揉弦频率可稍快,幅度稍小,音符时值长的揉弦频率可稍慢,幅度稍大;乐曲速度快的揉弦频率也快,乐曲速度慢的揉弦频率也相对稍慢;音乐力度强、音色浓厚、情绪较为激烈的段落,揉弦频率快,幅度也大,音乐力度弱、音色清淡、较为抒情的段落,揉弦频率要相对稍慢,幅度也小。这只是一个大概的情况,音乐是千变万化的,在运用时,还需要演奏者根据自己对乐曲内容的理解来做出具体的处理。
③滚压成份的变化,即滚揉和压揉在揉弦中所占比例的不同调配,可在揉弦的深度、情绪、流畅性等方面形成对比;
④揉与不揉、迟到揉(即一个长音开始时不揉,稍迟一点才慢慢地加进揉弦)与终止揉(和迟到揉相反,在一个长音上开始时揉弦,然后慢慢地停下来,末尾不揉弦,多用在乐曲的结束音上)的变化;
⑤常规揉弦与特殊揉弦(如:抠揉、压滚揉等)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