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他音乐的诞生及其发展,我们对它进行糸统的分析与研究,便是所谓的吉他音乐史。其重要的内容包括,乐器构造,性能等的发展过程,吉他音乐本身产生的时代背景和社会结构,各个时期的吉他代表人物,等等。我们将尽力从有关文献及辞典中,进行一点一滴的探索与研究。
一、鲁特与吉他的关系
自古以来,想把鲁特琴糸的弹弦乐器,做一个明了而具体的分类,实在是一件难上加难的事,即使是专家学者,对此也是无可措手。而萨库斯的“长鲁特琴”“短鲁特琴”的分类,解决了这一困难。根据萨库斯的分类法,我们就可以摆脱其它乐器因名称混乱而带来的困扰。
最早的鲁特琴是各式各样的长颈乐器,并且只有极少数的琴身是从圆形或梨形衍化而来。众所周知的这种长颈鲁特刻画在阿拉贾许于克(ALACA HOYUR)的赫梯人(HITTITE)遗址中,它的侧面向内弯曲;但总的形状和吉他不同,因为弯曲弧度几乎延伸到了整个琴身,而另一方面又缺少吉他所特有的上下两半琴身的充分弯曲。类似吉他形状的共鸣箱出现在古埃及的长颈鲁特中(有人曾用一个腰状的葫芦解释它的形状),不过它们没有保留在以后的长颈鲁特中。
欧洲吉他被归入其中的短颈鲁特,出现时间要比长颈鲁特晚几个世纪。最早的吉他形状的短颈鲁特是基督纪元开始后不久出现于中亚细亚的。在那时,中亚细亚的鲁特有许多种类;人们发现的吉他形状的例子大约存在于一世纪到四世纪之间。这一外形以后在没有出现过,直到在十一世纪的拜占庭彩画中它才又重新出现(作为弓弦乐器);与此同时,在中世纪的插图中也发现了类似的吉他形状 。但是在许多中世纪的拨奏鲁特中这种形状 显然很罕见。
中世纪的鲁特以及对它们的结构的描述显示了它们的琴身与琴颈是由一块木头做成,而面板是以后再组装到共鸣箱上的。不过在阿拉伯音乐中享有很高地位的乐器乌德(UD)算是一个例外。进入伊比利亚半岛的阿拉伯人为后人留下的音乐最早起源于古代伽勒底一亚叙人,而后又受到波斯与埃及人的影响并且在这块被征服土地的民俗世术滋养下发展丰富起来。他们带来的乐器中最有特色的是叫做乌德(UD或AL UD)的,意思是“木头制的”那种乐器,并且由此派生出西班牙语的拉乌德(LAUD)、法语的鲁特(LUTH)、意大利语的LIUTO等词汇。也就是在这段历史时期,产生了希腊一亚叙文的KTT-HARA并由此派生出吉他这个词。
乌德这种乐器形若半梨,琴颈上面没有弦枕,装有四副双弦,用木拨子弹奏;后来又增加了一副双弦,用鹰的羽翎代替了木制的拨子。
从阿拉伯的这种鲁特琴传入西班牙后,这种弦乐器在西班牙得到了革新和改良:鲁特琴的胴体从梨形转变成扁平,表面板则由圆球形状变成有轮廓的蚕茧形。这样就改变了有长时间宿缘的异教徒所喜好的不纯音,而获得了希腊的希他拉琴所具有的普性。由此诞生了吉他。我们知道,鲁特琴胴体的背侧面,各部分较为均整,因此只能发出单纯的反响:而吉他的胴体是内屈形的,拨弦后,引起胴体内各部分的空气波动,向背面与侧面冲击,然后,从内屈形的曲线各面弹回,形成一种复杂的反射。这种屈折状态所发出的音比梨形鲁特琴那单纯透明的音,更富色彩的变化,持续的时间也更长。
阿拉伯鲁特琴在西班牙的改良,使西班牙理所当然地成了“吉它祖国”,而由鲁特琴向吉他的发展也正是东西方文化交流的必然结果。
今天,将鲁特琴乐曲用吉他来演奏,从而使之成为现代吉他的重要演奏曲目的现象,实在是不胜枚举。因为鲁特琴音乐和吉他音乐的关系,就好象拉摩(J RAMEAU)与史卡拉第(D SCARLATTI)的古钢琴(大键琴)独奏曲,被转用于现代表现力强的大型钢琴在演奏会上弹奏出来一样,二者具有相同的意义。当然,要把大提琴独奏曲或钢琴独奏曲用吉他来编曲,要比鲁特琴移至吉他的情形困难的多。这一方面是因为鲁特和吉他的调律关系是同一糸统,另外,它们同为弹弦乐器这一事实,也证明了彼此在演奏技术和效果上的近亲关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