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ash,原名Saul Hudson,1965年7月23日出生于英国伦敦汉普斯顿,英裔美籍音乐人、作曲家,著名摇滚乐队枪炮与玫瑰的主音吉他手、创始成员(1985年至1996年参与活动及录音),Slash是他的艺名。
离队后的Slash创立了Snakepit,与枪花前队员Duff McKagan及Matt Sorum共组了Velvet Revolver。Slash的首张同名个人专辑发行于2010年4月,之后他与歌手Myles Kennedy巡演推广该专辑。第二张个人专辑预计于2012年发行。作为一个吉他手Slash荣获众多荣誉,2009年八月,时代杂志将其列为十大史上最佳电吉他手的第2名,他在Gigwise的史上五十位最伟大吉他手榜单上列21名。
Rose。无与伦比的GN‘Rose主唱。拥有着无与伦比的外貌和嗓音,更有着无与伦比的个性。他几乎是全世界最任性的孩子。宁愿看到GN’Rose四分五裂,也不愿委屈自己的想法,不愿改变自己要走的路,尽管这条路是未知结果的。Rose,这个迷一样的人物!永远没有人知道他的心究竟想要的是什么。他华丽的外表下是否掩藏着一颗瑟缩发抖的心?他在怕吗?他在怕什么?那个在舞台上无比张狂的家伙,在无人的黑夜也会蜷缩在墙角低声嘤嘤哭泣吗?到底是谁赋予了Rose,又到底是谁夺走了Rose ???
SLASH这个有着一半黑人血统的吉他手甚至比ROSE更能吸引我的目光,更能刺激我的感官。看着他的激情SOLO,我可以清楚地感受到野性的血在我的皮肤下流窜!那是一种近似高潮的快感。上万次,我这样想,就让我死在这魔音里,永不醒来!ROSE有华丽的外表,SLASH有华丽的吉他SOLO。ROSE像个任性的孩子,SLASH也像个孩子,却不人性。单单是可爱,可爱的一塌糊涂!
SLASH喜欢ROSE,这点无庸置疑!只有在ROSE身边的SLASH,他的吉他才是最完美的。这点从他第一眼看到ROSE时他就已经很清楚了。尽管最后他不得不离开ROSE,离开GN‘Republicans,可是他一直向Rose敞开着他温柔的门。一直以来,为了能重新把Rose
拉进他的门,Slash在努力,不停地努力。看起来,他似乎忙于新乐队的制作,新唱片的宣传,似乎不亦乐乎。而事实上,他的一只眼睛一直留在Rose那里,他时刻想知道Rose在做什么,Rose的感受如何。他先后组了几个乐队几乎都以不了了之告终,他也曾无数次出现在朋友的乐队里,舞台上,Party里。可是那始终不是Rose身边的Slash 弹出的音符。离开Rose 的Slash始终无法达到最高的兴奋点。 我心疼于Slash所做的一切一切,每次看到他好象很快乐好象很满足的脸,我的心都会隐隐作痛。我是多么希望看到以前的Slash那个花儿似的笑容,那样一个不带丝毫杂质的笑容!多么希望再看到他惟我独尊似的吉他SOLO!然而教堂前那个飙琴高手一去不返了!如果现实真的无法改变,那就给我一架时光机器,让我再重温那完美的时刻,哪怕只是一瞬间!
事实上,Slash几乎使出了刹手湔。他甚至找齐了其他三个人重组乐队,公开招募乐队主唱。我在想,Rose看到这则消息的时候会有什么感受?会不会有重新归队的冲动?会不会恨死Slash了?会不会打开电视,一遍一遍得看Slash的激情SOLO?心口会不会有点刺痛?夜里会不会展转难眠?梦里会不会回到美好的旧时光?早上起来会不会假装一切都不在乎?会不会?会不会?会不会有一滴泪水滑落心间?Slash也并不好受,他否定了一个又一个很优秀的主唱。他唯一觉得还可以的就是。事实上,这个人并不是很出色。但他幸运的是有一头和Rose一样的及腰金色长发,而且高音部分和Rose也很相似。或许这微乎其微的相似能使Slash
在恍惚中感受到Rose 的身影,Rose 的味道,Rose带给他的激情。或许在这遐想中Slash能够重新找回遗失已久的激情!
然而事实证明,他又失败了。正如Rose至今仍找不到一个合意的主音吉他手一样,他至今也找不到一个合意的主音。这是注定的!就像一个人一旦习惯了法国大餐,又怎么能忍受萝卜白菜呢?Rose这个任性的孩子,他赶跑了字的朋友们,一个人守着高大华丽的房子---GN‘Rose。不像DUFF,IZZY他们,Slash是唯一一个不肯远离的人。他一直在这房子四周徘徊,时而假装散步,时而假装寻花觅草,时而假装离去。可他的那只迷梦的麋鹿似的黑色的眼睛却一直偷偷地注视着Rose,他看不到他的脸,却看得到他的身影。这已经足够了!他可以轻易地判断出Rose是高兴还是悲伤,是愤怒还是平静。Rose的一举一动像他的脸孔一样令人印象深刻。有时候Slash甚至是恨Rose 的,恨这个Rose横空出世,在自己的心中烙下一个深深烙印,之后又决然地离去。只留给他一个高度:“记住!歌是要这样唱的!”
他完全信任于自己的高度,更深知自己对Slash的影响,所以一直以来他都不动声色。偶尔也会掀起窗帘窥视一下门外徘徊着的Slash。有一阵他挺得意,得意于Slash的彷徨,焦急。可不知怎的,他的心竟好疼。他有一种冲动,想冲出大门,把Slash拉过来暴打他的屁股!可他什么也没做,只是握紧了拳头,仿佛握住了自己的冲动…….Slash 像个孩子,可他并不是孩子。他深知Rose想要的是什么。有的时候他对这种状态还是很满意的。他很满意地看到Rose也在沉默,假如Rose在他们离开之后很快就重振雄风,重霸舞台,那他会很伤心很伤心。他甚至想,假如有一天Slash这五个字母在Rose的心里不再有一丝分量,那他是否还有勇气拿起自己的吉他?这种想法令他万分恐惧,所以他尽量说服自己不会有这样一天的。正如Rose在自己心里是无法替代的,Slash 在Rose心里也是无法替代的。所以他很满意他没有找到一个令他很满意的主音,甚至在每次试唱的时候他都会在心里不自觉的祈祷这些家伙千万别唱的太好了。结果自然没让自己失望。他爱Rose留给自己的高度,他不希望看到任何人超越它,那会让他很痛苦。这种夹杂着痛苦的快感使他深切地感受到Rose的存在。Rose的身影并没有因为他们的分离而日渐暗淡,反而愈加鲜明,愈加艳丽,愈加触动他的心弦。所以常常是在他一个人的时候反而会弹出以前那种超绝的SOLO。因为只有在他独处的时候他才清楚感觉到另一个人的存在,而在嘈杂的舞台上,他却格外清醒,格外清楚得看到身边的主唱另有他人。这种过于清醒的认识时时刻刻提醒着他,压抑着他。使他唤不起,也不想唤起他内心深处的激情。因为它只属于一个人!
这故事还没完结,可事实上已经完结。Rose像一块顽石一样坚硬,不肯低头。Slash也只能每天忙碌,每天徘徊。唯一可以确定的是,Slash永远不会关闭他的门。而Rose,他知道这一点吗?他看到了吗?或许吧。或许他只是不想承认。也许只有到了最后,知道有一天桀骜的Rose倒下去了,也像乔治.哈里森一样,躺在病床上,他会叫一个他一直想叫的名字:Slash。而Slash也会像Paul.McCartney一样,无论身在天涯海角,立刻飞到他的床前,凝视他最深爱的Rose。
此时,还用说什么呢?一切尽在不言中…..
人物评价
Slash被称为杰出的音乐天才,是枪炮玫瑰乐队真正的灵魂。他制定了乐队的宗旨,引导乐队的前进。他是个工作狂,但很理智,从不独断专行,遇事总是和大家一起商量。
他们对“做什么”和“如何做”非常谨慎。SLASH是乐队中唯一出身于音乐家庭的人,他父亲是GEFFEN的唱片的封面设计师,母亲也是服装设计师,他1965年7月23日出生于英国伦敦的汉普斯顿,在英国的斯塔福德希尔长大, 母亲是美国黑人而父亲是英国白人。双方都是艺术家并且都在娱乐界工作。他母亲是一位服装设计师,客户主要是娱乐人物。其中有象David Bowie那样让人难以忘却的客户。而他父亲主要给人提供唱片录制提供艺术指导,其中两名比较著名客户是Neil Young和Joni Mitchell。
从小在摇滚音乐的熏陶下,他喜欢各种风格的歌星,尤其欣赏“ROLLING STONES”,“LED ZEPPELIN”,“AEROSMITH”等, 他认为JIMMY PAGE(LED ZEPPELIN的主音吉他手)对他的影响最大。
当谈及他的一些电视和电影时,SLASH表示他并没有想去成为一名演员。他只是热爱音乐,喜欢跟许多艺人一起演奏。年轻时候他组织了一个又一个的乐队,现在的他依然没有改变多少,他始终寻找一切的机会去演奏音乐。他的一个亲戚给他起的绰号叫“SLASH”,他说SLASH总是很忙,有着做不完的事情,所以称他为“SLASH”实在是名副其实的。
SLASH还在一些艺人演出中担任过吉他手,例如Michael Jackson。并且在1995年的MTV颁奖礼上与Michael Jackson同台演出,引起一片尖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