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是我国传统民族乐器。列古代八音之一的匏类,古代称“和”或“巢”。它是我国民族乐器中唯一可以吹奏和声的乐器:是世界自由簧乐器的鼻祖。
笙的历史可以追溯到3000多年前,甲骨文中已经有了“和”的记录。《尔雅》中记载:“大笙谓之巢,小者谓之和。”《解字》中记载:“和,调也。”《广韵》说:“和,谐也;和,合也。”而这里的“和”不仅仅是乐器的名称,更是一种文化传承。简简单单一个“和”字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却是博大精深。
一、笙之“和”
华夏文明发源于黄河流域,属母系氏族文化。关于笙起源的传说中便有:“女娲之笙簧。”的说法。而女娲则是象征着母性。在已发现的古代壁画及墓葬画中有关于吹笙鼓簧的形象多为柔美婀娜的女性。《说文》曰:“娲,古之神圣女,化物者也。”在中国古代传说中,女娲被尊为人类之母,是主宰人类婚姻、生殖的女神。把笙的起源与“女娲”联系在一起说明:“笙”与“女娲”有联系,即生殖崇拜的观念联系。也就是“阴阳之和”的体现。
笙的外形似一只展翅欲飞的美丽凤凰。《说文》曰:“笙,十三簧,像凤之身也;笙,正月之音,物生故谓之笙。”这里“像凤之身”将笙与凤相比,除了是从笙的外形,即竹管的参差不齐比做凤的双翼而做的比喻。但也许其中还有更深一层的含义。在古代神话中凤凰是一种神鸟。凤为雌,凰为雄。但究其最初之义凤凰应是一种非客观存在的生物。是一种神灵化的只存在于意识的形象。是光明,和平,幸福,吉祥的象征。凤凰还历来被看作是一种音乐鸟,其原因就在于:凤凰是风神,而风又是自然音乐的创作者。《吕氏春秋》中说中国音乐起源于凤鸣的声音。“听凤凰之鸣,以别十二律。”而这里的“凤凰之鸣”便是笙。《说文》中除了乐器的外在形制与凤有关外,更重要的是它指出笙为“凤”,即笙是属阴性的,只有阴之属才能产生。故《白虎通》中有“匏曰笙,匏之为言施也。在十二月万物始施而牙。笙者,太族之气,像万物之生,故曰笙。”《释名》曰:“笙,生也,像物贯地而生也。”这些说法表明笙的名称与生长繁殖有关。值得补充的是中国古代神话中,鸟则象征“太阳神”。太阳主宰万物生长。这也与“生”不谋而合。
笙,在八音中属“匏”。匏即“葫芦”。而葫芦在中国古代则象征着“伏羲和女蜗的共同体”。中国传统的神话传说“盘古开天地”。“盘”即葫芦,“古”意为开端;“盘古”就是“从葫芦开端。”《诗经》中记载:“绵绵蒂瓜,民之初生。”他的意思是:中华民族的先民,最初是出自共同的母体——瓜蒂,它世代绵延,子孙繁衍。这种民从瓜生的说法便是葫芦崇拜。而后来的“女娲始做笙簧”更是进一步暗喻其结合。笙的苗子为竹,而竹则象征着君子,竹的“节”更是寓意着结合、生产的意思。现今彝族的古老村寨中一直延续着供奉葫芦的习俗。笙管的音位排列一是为了形式上的追求“凤翼”(也可以说是神似的要求)。二是音响的要求。即“和”的要求。这样便达到了外观古朴和谐、音量宏大悦耳的双重统一性。
“钟笙之乐”泛指其它乐器与笙齐鸣,而笙则成了“齐鸣”的代名词,归其统一曰“和”。《小雅》中讲到“笙磬同音”,即是说笙与磬同时演奏一个旋律,而相同便是“和”。《乐记》曰“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和,故百物不失,节,故社天稷地。
宋《陈氏乐书》中说:“笙为乐器,其形凤翼,簧谓之巢,以众管在匏,有凤巢之象也。”上段文字不仅介绍了笙的外形,更提到“其声凤鸣”。这与古代的一个传说相仿。传说,古代一位爱好音乐的皇后有一次在山野中游玩,遇一神鸟(凤)的鸣叫,其美无伦,其声无比,其不能寝食。于是皇帝下令全天下的能工巧匠做一件恰似神鸟的东西。其中,真的有人做出了这种器物,令皇后大喜。不久,皇后顺利生产一皇子。而似神鸟的器物命名为“笙”。它所奏的音乐为“凤鸣”。用今天音色理论可以说其声具有“近人声”的特征,所以这种乐器笙更具有了“近人性”的感性特点。
笙管音位的排列可以说是一项技术,更是一项艺术。笙管音位的排列遵循中国传统“和”文化。它讲究“对称”。笙苗之间相互映对有序,上下前后都是对称的。这样即将其外在形式上更接近于“凤”,达到了形式上古朴美观的目的。更重要的是在其音位排列上科学有序,便于演奏者更好地使用乐器本身。有利于和声的吹奏,音响效果更加丰满。再者,笙特殊的构造发音原理决定了乐器本身的特殊性。簧管共鸣的“耦合发音”原理,它可以吹吸交替进行,加之其演奏技法特别,这样便让笙具有其他乐器所不具有的“人性化”特征。究其大体可划分为“吹”和“吸”两种基本演奏形式。正因为“吹”和“吸”两种动作要求顺应了人体的自然生理,所以让演奏者舒畅自然,力度控制均匀,乐曲收放自如。使其“器”与“人”合而为一,体现了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
在笙的制作材料上,它具有“尚自然”的特点。可以说笙的所有材料均取自自然。斗为“匏”,苗为“竹”,脚为“木”,簧为“金”。就连修理乐器的原料也取自自然:胶为蜂蜡、松香,点头用朱砂、绿石等。这恰恰与中国音乐的追求自然个性有关联,使其音色特别,更具有穿透力,顺应了中国文化倾向于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合作的思想潮流。
中国的乐官制度的建立始于周朝。其中便有对“笙师”的明确记载。“笙师,专门教授龠竽、笙、埙、箫、篪、簧管等吹奏乐器。在祭祀、燕礼活动中表演。虽然当时最受重视的是打击乐器,但笙却受到格外的重视。在很多礼仪场合,以笙为主奏乐器并有独奏乐段,而其它乐器只是点缀。
《墨子》中有《非乐》篇,其中记载了墨子的许多言论,墨子从功利的角度出发,认为音乐没有实际的用途,不仅如此,其他的一切娱乐活动也都没有必要。虽然墨子反对有害于人民生活的音乐,但墨子的最大嗜好却是吹笙,这与他的理论并不是矛盾的,因为当时社会流行并普及笙这种乐器。墨子吹笙更是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音乐形态的现状。即笙是一种雅俗共赏的乐器,受到各个层面人士的喜好。
对于笙苗的多少更具有特殊的寓意。古籍中记载的笙苗管有13簧、9簧、17簧、19簧不等。从记载中不难看出,笙管的多少与中国古代的阴阳五行,太极八卦有其一定的联系。相传古代的乐工制作乐器的根本原则和指导思想是五行、阴阳、二十四节气等神秘观念为原则的。这也影映出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思想,即“和”的思想。
二、重技巧与重情味
笙的发音原理是“耦合发音”,即簧片与笙管两者之间产生共振。而笙的簧片是自由簧,这就决定了笙簧吹吸都发音。这与其它的乐器相比更有利于人的实际演奏。(其它乐器只吹不吸,从而造成了气息分配不均匀,力度控制难把握等一系列问题。)笙的表现力主要体现在它的“和”上。因为它是民族吹管乐器中唯一可以吹奏和声的乐器。和声的吹奏就意味着音响效果更丰满。而它的双声部或多声部进行则进一步增强了音乐的表现力。
演奏笙最根本的要求是“气”。它是一切演奏技巧和表现的根本,直接关系到演奏的成败。气息的位置在丹田,这与中国古代道教中的养生术气功有着异曲同工的妙处。所以,世代的笙师都强调气的运用。而气息中同样体现着“和”的思想。例如:欲吸先呼,欲呼先吸,欲弱先强,欲强先弱等对立统一的要求。
吹笙的手型要求自然呈弧形,而这种手型更是人最自然的状态。口型呈微笑状,这也符合人本身的生理状态。全身的要求也是自然放松,这样便更有利于演奏者的舞台表现。即人本身个体的“和”。
笙的演奏技巧重点在口内,总揽口内技巧可以归结为“吹”和“吸”两种。就其技巧的方法,吹和吸是相同但相反的。但是对演奏笙的基本要求是放松自然。口内的技巧一吹一吸相互依赖又相互支持,成为一个循环的轮回。观其大师演奏笙有一个共同的感受便是人与笙的和谐统一。两者合而为一,声情并茂,收放自如。这里面所具有的“和”的内涵更多的还是情感。即演奏者要用外在的形表现内在的情。而对于演奏者来说,关键是认得内心听觉。也就是内在的音乐情感即“情”之“和”。
演奏笙的外在动作是为了更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在思想,但动作的走向并不是随意摆设。动作的表现直接作用于“和”的观念。欲上先下,欲左先右,欲放先收等要求便是很好的证明。笙演奏的致高境界便是“和”,即形和神的统一。只有这样才会做到传情达意,声情并茂;才会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音乐美感。
三、人之“和”
“和”的观念是中国古代哲学最为突出的特点之一,它始终贯穿于历史发展,并且得到了大多数哲学家的共识。中国古代称整体为“统体”。认为“万物统体于太极”。这种思想最早见于《周易》。后来发展为阴阳,四时,五行,中庸等哲学范畴。这种整体强调各种事物的普遍联系,相互贯通,并认为人与自然相互统一的观念便是“和”。老子是“和”观念较早的表述者,他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在古代的哲人看来,世界是有“道”化生的。“道”化为阴阳二气,而他们的统一叫“冲气”。由阴气,阳气,冲气三者产生万物。所以万物内在都具有阴阳的对立。
孔子最早在《中庸》中提出“致中和,天地位焉”。就是说在相对的形态下,天地万物能并生共长而互不制约。也就是说,万物只有在和谐中才能得到应有的位置。
“和”更重要的体现是在对“人”和“自然”的属性和社会属性的认识。中国中医理论上把人看作是一个相互联<